谭国杰律师亲办案例
男方在外拈花惹草,代理女方争得赔偿
来源:谭国杰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08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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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简介:
女方朱某虽与男方韩某结婚近30年,但因男方韩某经常在外拈花惹草,导致双方感情破裂,需要与男方离婚,同时分割夫妻共有房产。女方朱某经他人推荐,要求委托谭国杰律师代理提起离婚诉讼。谭国杰律师接受委托后,了解到相关案情如下:
1978年10月3日,男方与女方双方在清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婚后在1970年9月19日生育儿子,1973年1月12日生育女儿。现二个儿女均已成年立业,离开父母独立生活。1991年9月28日,男方与女方因儿子随迁调入广州市生活,1996年11月26日,双方购置海珠区江南西路紫丹大街*号*栋***房的夫妻共有房地产壹套,该房登记在双方名下。结婚之后,男方就多次对感情和婚姻不忠,经常在外乱搞男女关系,例如男方曾经在单位上班时就和一女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,另外,男方还经常到外嫖娼,甚至在1997年导致女方也染上性病,严重损害了女方的身心健康。女方为了维持家庭的完整和安宁,只得忍气吞声,对男方委曲求全、不敢有半点反抗。但是女方对男方越忍让,男方对女方却越嚣张,继续在外寻欢作乐、吃喝嫖赌,并且个人工资、退休金以及出租房屋的租金等收入从来不用于家庭生活,全部自己吃喝玩乐花光。
虽然如此,女方还时时、处处从生活上、工作上照顾、帮助和鼓励男方。例如婚后男方曾经患有多种疾病,但是女方都没有嫌弃他,还经常给他煲汤熬药、照顾男方的饮食起居,每每叮嘱他早点休息养好身体。在女方的关心和照顾下,男方的疾病才慢慢稳定。正是因为女方的细心照料,男方才得以顺利康复。但是,对于女方的好心和善良,男方并没有投之以桃、报之以李,而继续在外嫖妓。
2007年初,女方发现男方在外包养了一个名叫潘**的四川女子做二奶。在被女方发现后,男方就赶快叫潘**回到老家,但继续每月向潘**汇款,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。此外,男方还天天逼迫女方离婚,要求女方给钱他,以汇给潘**。还强迫女方将房产证给他,意图背着女方卖掉该房后,到四川去与潘**寻欢作乐。虽然男方的几个姐姐、儿女均哭劝男方要慎重,不要轻易离婚,但男方就是执迷不悟,还威胁要断绝和儿女的关系。在这种情况下,女方对男方彻底绝望了,天天以泪洗面。女方多年的热心换回的却是男方的冷漠、嫌弃、打骂和不忠,使女方对他已彻底绝望,两人的感情也彻底破裂,在男方多次威胁要起诉离婚后,女方现在也只好同意结束这痛苦和不幸的婚姻,决定委托谭国杰律师提出离婚诉讼。
谭国杰律师了解到以上案情后,指导当事人补充和完善证据,同时制定了周密的代理方案,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。鉴于本案存在家庭暴力的请款,谭国杰律师建议女方拨打110,要求公安进行调查,确认被配偶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,同时保存病历。另外对男方嫖娼及包二奶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并收集有力证据。最后,经谭国杰律师的努力,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男方和女方离婚,夫妻共有房产归女方,儿女归女方抚养,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4500元,并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。一审法院判决后,男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,谭律师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最后,女方的诉讼目的得以全部实现,本案办理终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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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国杰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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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谭国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3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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